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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网络信息保护制度 有助于加强网络身份管理

发布日期:2012-12-27       发布单位:中国新闻网       浏览量:3

  公民个人信息遭受侵害,但却因实施侵害的行为人的身份信息没有登记,或者登记的信息虚假,导致取证、查处难,是目前个人信息频频遭受侵害的原因之一。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指出,有必要加强网络用户身份管理。

  “实行网络身份管理,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要求固定电话、手机等电信用户在办理入网手续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普遍要求通过立法完善这一制度。”李飞解释说。

  “这种做法是实行有限的后台实名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民法专家王利明表示,采取这种做法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利用手机和网络上的信息发布,从事欺诈行为、发布各种违法信息的现象较为普遍。

  “需要指出的是,网上实名制的适用范围仍然是有限的,目前仅限于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即利用信息发布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服务需要使用后台实名制,例如,利用博客、BBS等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必须注册实名,如果从事其他的网络活动,则无须使用实名制。”王利明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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