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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与陕甘宁签署纪要推进老区交通发展

发布日期:2013-03-07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3

3月6日,交通运输部与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深入调研、充分沟通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加快推进陕甘宁革命老区交通运输振兴发展签署纪要。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指出,《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是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发展的重大决策。陕甘宁革命老区是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区,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是促进老区振兴发展的基础和先导。

杨传堂表示,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强与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共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服务能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老区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纪要,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强对三省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指导,做好三省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2011—2020年)》等国家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审核审批等相关工作,帮助三省区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做好项目储备;进一步加大对陕甘宁革命老区交通运输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以及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加快推进交通扶贫建设,加强运输场站和航道建设,大力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加大交通科技、人才等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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