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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2012-12-06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3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通报了该部对48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的结果。安徽黄山等16个风景名胜区被评为优秀等级,予以表扬;因保护管理不达标,山西五台山等5个风景名胜区被责令限期整改。

  通报指出,今年5至10月,各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8个检查组对48个风景名胜区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为:安徽黄山等16个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达优秀等级,予以表扬。北京八达岭——十三陵等27处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不满90分,为达标或良好等级。其中,河北秦皇岛北戴河等15个风景名胜区存在突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山西五台山等5个风景名胜区综合评分低于60分,保护管理不达标,责令限期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其进行重点督察。

  通知强调,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园林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大督察力度,指导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13年6月底前将整改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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