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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6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4

  12月6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布了《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的通知》(广发【2012】109号),通知说,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组织、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推荐性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5041-2012,自2012年1月10日起实施,原《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41-89)于同日废止。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标准全文可通过总局政府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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