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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认定长春理工大学科技园等9家大学科技园为第九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5       发布单位:国家科技部       浏览量:3

国科发高【2013】12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28号),科技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评审和现场核查。根据专家评审和核查意见,经科技部和教育部研究,决定认定长春理工大学科技园等9家大学科技园为第九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九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科技部 教育部

  2013年1月5日

  附件:

  第九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1.长春理工大学科技园

  2.东北电力大学科技园

  3.大连交通大学科技园

  4.山东科技大学科技园

  5.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园

  6.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园

  7.上海体育学院科技园

  8.温州市大学科技园

  9.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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