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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旅游气象观测系统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发布日期:2013-01-23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3

日前,记者从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获悉,我国首个旅游气象观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推进旅游气象观测系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其中,气象观测和服务能力被列入A级景区等级评定标准。

根据《意见》,各地气象部门将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与景区管理部门共同将旅游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纳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气象观测和服务能力作为A级景区等级评定标准之一,统一编制景区气象站网布局、建设方案,合作开展规划、建设和运行保障等工作。

“我们通过试点示范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坚持速度、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相协调,统筹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布局,推进旅游气象观测业务的科学发展。”综合观测司副司长李昌兴向记者介绍说。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建立政府主导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健全旅游气象观测发展规划、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试点景区旅游气象观测能力基本满足气象服务需求,全国5A级景区的气象观测能力显著提高;到2020年,形成布局合理、自动化程度高、稳定可靠的旅游气象观测系统,观测能力基本满足旅游气象服务需求。

2012年,气象部门深入调研景区用户的实际需求,在满足现有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发展要求的基础上,编制了该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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