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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确定治理公路“三乱”要点

发布日期:2013-03-17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3

坚决撤除违法违规设置的公路检查、计量、验票、治超、收费等站点;依法设置的各类公路站点,严禁超越职责范围执法;不具备工作条件的站点,严禁开展执法和收费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五部门联合印发《2013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对治理公路“三乱”提出具体要求。

《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缴通行费并优先便捷通行。加快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问题整改落实,制定专项清理成果公示实施办法,及时公布专项清理结果以及依法保留项目的基本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收费公路监管长效机制。

五部门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涉路涉车执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细化执法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大型物件运输审批进度。落实对货运车辆增设限载装置等措施,引导物流企业合法装载。建立完善执法资格的长效考评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涉路涉车乱罚款、乱收费行为,重点查处以罚代管、收“黑钱”等行为。加大对公路“三乱”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以及不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将违规执法人员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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