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青海技术市场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财政部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

发布日期:2013-03-27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3

关于2013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13〕31号  

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2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6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时间安排。2013年4月3日招标,4月7日开始计息,4月7日至4月8日进行分销,4月10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4月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5年4月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12和2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3年4月8日前(含4月8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户 名:国家金库总库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 号:277—13106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2〕180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3年3月27日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