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项目评审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项目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发布单位:青海技术市场       浏览量:11

关于开展2025年度

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专项项目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组织专家对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开展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各项目分组及具体汇报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综合楼414、418、5楼会议室;岩芯楼205会议室。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8号。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答辩,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授权书需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如项目申报书中前两名人员无法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二)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因本次评审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

       (三)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答辩时间15分钟,其中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疑时间5分钟。

       (四)重点汇报内容:项目申请理由及前期工作基础、主要工作或研究内容、总体目标与考核指标、技术方案、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等。

       (五)涉及产业化类项目申报主体需提供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前期研发成果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证书、专利授权证书、品种登记证书、规程、标准等与实施产业化主体有关的基础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和前置基本条件证明材料(如环评或安评批复、生产销售的经营资质、建设用地许可、土地租赁合同、新建或技改的生产线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参照省级科技计划管理,项目经费概算按附件2提交评审。

       (七)11月14日16:00-18:00将答辩PPT、系统生成的带水印的含有附件材料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概算表及编制说明各14份提交至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综合楼414会议室。

       (八)本次会议邀请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科技厅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处参会,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孔祥宇  

       联系电话:0971-8249950


附 件:

1. 答辩顺序.xlsx

2. 经费概算表及项目概算编制说明.docx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