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6-17 发布单位:青海科易网 浏览量:3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定于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组织有关专家对2016年青海省第三批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和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
1、参加评审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纸质申报书(系统自动生成,带二维码,双面打印)和查新报告中的查新结论各一式8份。
2、项目以PPT形式汇报答辩,主要内容:
⑴ 项目申报背景和理由;
⑵ 主要研究内容;
⑶ 技术指标(项目完成指标、论文、人才培养、专利);
⑷ 研究方案;
⑸ 研究基础及项目负责人简介;
⑹ 项目负责人近3年承担国家、省部级项目及获奖情况;
⑺ 经费概算情况。
二、评审地点
青海创新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4号),具体会议室及答辩时间(见附件)。
三、评审要求
1、申请单位需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如负责人确因突发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需提交外出证明材料,并书面委托项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在参加答辩时,参加答辩人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2、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最好有本单位负责项目经费管理的人员参会。
3、项目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为10分钟,答疑时间为5分钟。
4、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5、项目答辩评审采取分组同时进行的方式,请汇报人员按照汇报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抵达会场,等候汇报。申报书和 PPT(电子版)提交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评审。
联 系 人:吴玲娜 赵长建
联系电话:8244525 18609719576、13997268201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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