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6-02 发布单位:青海省科技厅 浏览量:313
各州、地、市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科技型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14]188号),现将2016年度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认定条件
1、本省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第一批申报企业注册时间以2015年6月20前为准,第二批申报企业注册时间以2015年11月10日前为准);
2、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储备;
3、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4、企业内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的30%以上;
5、其他条件符合《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二、 申报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符合《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相关申报材料。《青海省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登陆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省内政策”栏目下载(http://www。qhkj。gov。cn/);
2、申报材料按装订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PPT电子版材料一份,一并报送至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合作交流部(胜利路5号三楼)。
三、认定日期安排
1、第一批认定日期:2016年6月25日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
2、第二批认定日期:2016年11月20日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0日
3、2014年度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参加复审日期:与第二批认定日期一致。
四、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蒋光山 6253687 18797030666
王 莉 6256387 15897188400
省科技厅高新处
刘永庆 8244566 15111714389
附件1:PPT材料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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