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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0年青海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一)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职称对专业技术人员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二)按照“四唯”清理要求,在评审条件中不再对核心论文、第一作者和独著论文进行硬性要求。但可作为科研业绩赋分,每个申报人论文的累计积分不超过科研业绩总积分的50%。   (三)对学术成果、学历资历业绩等造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通过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申报人员,一律撤销其职称,列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和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   (四)根据《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要求,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于从事基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对下放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高校,在推动自主开展评审工作时,按照《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要求,在职称(职务)评聘中,学校应建立与岗位特点、学科特色、研究性质相适应的评价指标,细化论文在不同岗位评聘中的作用,重点考察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在人员聘用中,学校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   (五)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27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事项要求   (一)学籍验证。 2002届以后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申报职称时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2002届以前的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的,暂按原规定执行。   (二)期刊审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载有论文的期刊、学术著作进行检索和验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期刊、学术著作,须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规发行刊号。申报人员提交学术期刊时,需附学术期刊的检索页,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三)论文检索。用人单位应登录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http//coreej.cceu.org.cn/),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核心期刊及论文进行检索,并在打印的检索页审核盖章。各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1本期刊内发表2篇以上论文的,要加强核实核查,可通过中国知网、万方全文数据库、维普期刊全文数据库等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可不按业绩对待。   (四)诚信申报。用人单位须按要求在新的职称用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申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均按要求填写《诚信承诺表》,实事求是提供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的各种佐证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所需各类表格均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qhhrss.gov.cn)下载。下载路径:网站首页-下载专栏—职称用表。   (五)其他要求   1.申报职称人员提交的载有论文的期刊(专著)以及业绩材料、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取得时间最晚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底。   2.申报人员需在“青海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www.qhkyzc.com)注册个人申报账号,并根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在系统中除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业绩填报的期刊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除在系统中填报外,一律上传业绩扫描件(PDF或JPG格式),在系统内无法比对的业绩印证资料,还需提交纸质原件。   3.未尽事宜,继续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www.qhhrss.gov.cn)或科研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www.qhkyzc.com)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聘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二)申报人除在线填报个人资料及相关业绩材料外,同时需报送纸质评审表或初聘表、考核登记表(单位公章要齐全)各2份;专业技术人员需转评系列的,要提交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称系列申请表》原件1份。单位推荐函、继续教育证书、诚信承诺书、年度审核表、公示报告各1份;专著、标准、可研报告、实验报告等印证材料纸质原件。以上材料一并装入资料袋内,并将本人基本信息及提供材料清单贴在资料袋封面,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   (三)通过直接认定方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在科研相关(实验)岗位入职证明及科研成果印证资料。

    申报时间:2020/11/24 ~ 2020/12/04 发布时间:2020/11/24 0:00:00

  • 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和推荐

    申报时间:2020/10/28 ~ 2020/11/05 发布时间:2020/10/28 0:00:00

  • 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根据项目类型,给予资金奖励扶持。

    申报时间:2020/10/20 ~ 2020/11/16 发布时间:2020/10/26 0:00:00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

    根据不同项目,给予项目支持经费,具体详见附件。

    申报时间:2020/10/12 ~ 2020/11/26 发布时间:2020/10/16 0:00:00

  • 2020年度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

    申报时间:2020/10/13 ~ 2020/10/31 发布时间:2020/10/13 0:00:00

  • 青海省202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1、省级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2、企业所得税减按15%缴纳 3、在创新风险补偿、人才引进培养、土地供应、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 4、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按照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

    申报时间:2020/09/30 ~ 2020/10/22 发布时间:2020/9/30 0:00:00

  • 2020年度青海省科技型企业申报

    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 2、对科技型企业按照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

    申报时间:2020/09/24 ~ 2020/10/30 发布时间:2020/9/24 0:00:00

  • 2020年青海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选拔

    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科带头人人选,由省科技厅颁发证书,纳入学科带头人管理序列。

    申报时间:2020/09/23 ~ 2020/10/16 发布时间:2020/9/23 0:00:00

  • 申报2020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项目

    申请项目的资助经费为21万元,其中,中科院资助每个项目6万元,青海省科技厅对每个项目匹配经费15万元。自筹经费作为项目评审参考,额度不限。

    申报时间:2020/09/18 ~ 2020/09/25 发布时间:2020/9/18 0:00:00

  • 2020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申报时间:2020/09/15 ~ 2020/09/21 发布时间:2020/9/15 0:00:00

  • 2020年青海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

    申报时间:2020/09/15 ~ 2020/10/12 发布时间:2020/9/15 0:00:00

  • 2020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申报时间:2020/09/04 ~ 2020/09/30 发布时间:2020/9/4 14:20:00

  • 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

    申报时间:2020/07/17 ~ 2020/07/30 发布时间:2020/8/19 9:38:00

  • 2020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时间:2020/08/10 ~ 2020/09/01 发布时间:2020/8/10 0:00:00

  • 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科技创新进口免税政策资格申报和复审

    申报时间:2020/07/17 ~ 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7/17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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