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资讯 >  什么样的科技成果需要进行登记?

什么样的科技成果需要进行登记?

信息来源:浙江省技术转移平台    发布日期:2012-03-14    浏览量:68

  下列科技成果应当登记:

  1.有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所产生的科技成果。

  2.列入省级及以上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所产生的科技成果。

  3.申请省科学技术类评审的相关成果。

  4.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

  同时,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2.已持有相关证明;

  3.不涉及国家秘密;

  4.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