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科易网 发布日期:2012-03-14 浏览量:55
科技成果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通过复杂的智力劳动所得出的具有某种被公认的学术或经济价值的知识产品。科技成果是由法定机关认可,在一定范围内经实践证明先进、成熟、适用,能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其内涵与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基本相一致,是无形资产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科技成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是新颖性与先进性:没有新的创见、新的技术特点或与已有的同类科技成果相比较为先进之处,不能作为新科技成果。
(2)是实用性与重复性:实用性包括符合科学规律、具有实施条件、满足社会需要。重复性是可以被他人重复使用或进行验证。
(3)是应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技报告等。
(4)是应通过一定形式予以确认:通过专利审查、专家鉴定、检测、评估或者市场以及其它形式的社会确认。
科技成果登记是国家、地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和科技人员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现状,运用新技术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管理部门对项目管理的一项关键环节,也是科技成果认定、评价和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科技成果登记是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必要条件。随着科技投入的不断上升,科技成果的产出也有所增加。但从科技成果登记部门反馈的情况来看,增幅并不明显。据调查了解,许多单位并没有将自己取得的科技成果及时进行登记。为了准确有效地提供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产出情况,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宏观科技决策提供信息及依据,就要重视科技成果登记管理,才能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科技成果(应用技术类成果)登记表
科技成果(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登记表
为实现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成果登记采用国家统一软件,统一格式。凡符合《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登记范围和条件的科技成果,在完成鉴定或取得相关技术评价证明材料后,都应及时登记。因此,要熟练掌握科技成果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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