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13 浏览量:29
为贯彻落实全国基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科技工作,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江苏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创新体系富有特色、创新资源加快集聚、创新创业活力有效激发、科技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并加快转化的基层科技工作新局面。基本要求是:紧扣主题主线、突出改革创新、坚持分类指导和强化能力建设。
《意见》提出了推动江苏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是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重点推进创新型县(市、区)、科技型乡镇和创新型园区建设。二是加快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基层集聚。重点推动科技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和科技金融资本向基层集聚。三是加快推进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提高中小微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和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四是加快发展农业和民生科技。五是加快提升科技服务水平。重点提升基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科技创业服务、科技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基层科技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二是强化政策支持。要求各地要不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确保科技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县(市、区)每年新增财政支出中科技支出的比重不低于2%。三是强化督查考核。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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