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13 浏览量:4
为加强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引导和培育,夯实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基础,及时把符合规定的企业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7月5日,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的通知》。今后,该市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原则上将在后备库内筛选。
后备库由三类企业构成,第一类为准高新技术企业,是当年申报认定对象;第二类为辅导阶段企业,是次年申报认定对象;第三类为培育阶段企业,是潜在的认定对象。
后备企业入选的主要标准包括: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投入和研究开发活动;企业发展成长迅速、潜力大。
我市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筛选具有一定基础、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和促进入库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将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备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后备库实行常年筛选制度,企业可随时申请入库。经过培育明显不能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从后备库退出,并及时筛选新的具有潜力的企业补充入库。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2家。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乐清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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