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辽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7-16 浏览量:4
今年以来,沈阳市科技局科学防范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管理中的廉政风险,从均衡权力配置、理顺职能设置入手,严格规范科技立项审批权。
与权力集中相比,业务处室职能配置不均衡同样是增加廉政风险、滋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因素。针对原来科技项目由相关业务处室归口负责、一包到底而导致的各行其是问题,沈阳市科技局实行了分段管理、整体考核制度,进一步理顺业务处室的职能,强化了内部制约力度。
首先是规范工作流程。沈阳市科技局将原来科技项目立项审批和后续管理流程分解细化为组织申报、前期调研、形式审查、排序推荐、中期管理和结题验收6个环节,同时对组织申报的知情范围、申报比例,前期调研的基础数据、研发能力,形式审查的基本方法、资料要件,排序推荐的打分依据、排序要求,中期管理的检查次数、人员组成,结题验收的论证程序、质量标准等各关键环节的工作标准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重点岗位的权力和责任。
对照工作流程,沈阳市科技局对各业务处室的职责分工做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将各专业处室原来归口负责的科技项目排序推荐、中期管理、结题验收等所有高风险环节,改为只承担中期管理任务,项目排序推荐改由专家组代行,结题验收由科技成果处统一组织实施,初步形成了管排序推荐的不管中期管理、管中期管理的不管结题验收的分段负责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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