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8-14 浏览量:4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促进企业充分享受国家这一优惠政策,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精神,昆山市科技局会同税务部门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011年,昆山市对452家企业的1170个研发项目进行加计扣除备案,备案金额56.84亿元,经过税务部门审核,285家企业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抵扣,50%加计扣除额86141.65万元。其中,内资企业123家、外资企业162家,50%加计扣除额分别为32490.92万元和53650.72万元。
今年以来,昆山市科技局会同国税、地税等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共组织政策宣讲会18场,为近300家企业详细讲解项目备案相关要求、流程及注意事项。通过宣传及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企业规范了对研发项目的管理,加大了研发投入的力度,提高了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了转型升级的步伐。
来源:苏州市科技局/昆山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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