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福建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11-05 浏览量:4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泉州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试点时间自2012年10月起,为期3年。这是继今年4月我市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称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又一项具体措施,必将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近几年来,泉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试点工作,一是出台政策,规范金融机构和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2009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关于推进泉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采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和征集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企业的工作,了解全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需求情况,并将征集的融资需求企业名单推荐给泉州银行、泉州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便金融机构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三是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与培训。2009年以来,市知识产权局先后多次邀请有关专家开展面向企业、金融机构关于质押融资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银行、企业相关人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意识。今年已有福建省江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获得3890万元的专利权贷款授信额度;全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累计已达6.645亿元。
据悉,下阶段,泉州市政府将制定出台《泉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有关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强化服务企业的措施,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与知识产权融资监管机制建设;拓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各种渠道,促进专利权市场化运用,逐步形成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业人才培育,提高业务参与部门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知识及质押融资实务操作能力,有效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实现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有效衔接,提升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和产业化率,为中小企业转变提升提供有效支撑。
(泉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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