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青海技术市场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公告2012年第57号 发布《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

发布日期:2012-09-20       发布单位:国家商务部       浏览量:5


【发布单位】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2年第57号
【发布日期】2012-09-18


  为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根据《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中宣部、外交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告2012年第3号),经各地组织申报、相关部门评审,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认定了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
     2、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 共 中 央 宣 传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2012年9月18日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