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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支持大别山片区城乡建设

发布日期:2012-11-12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7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着“立足大别山片区实际,发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势,尽力而为,真诚帮扶”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支持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意见》要求重点完成以下任务: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十二五”末将完成片区70%的农村存量危房改造;支持和指导城乡规划建设,加快改善片区城乡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支持人力资源开发和建筑业等产业发展,加快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从“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支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9个方面确定支持措施,促进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和区域发展。《意见》提出了具体帮扶攻坚措施,主要有:加大对安徽、河南、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安排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0万户以上;协调加大对片区财政困难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力度;选择并指导片区9个试点县编制或修订城镇给排水规划、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大对片区内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建筑业发展政策咨询与指导;“十二五”期间帮助片区36个县各创建1个示范村,在新一轮全国重点镇名单调整中支持片区新增10个以上全国重点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并给予补贴。同时,为提高片区的人力资源水平,将陆续选派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赴片区挂职,接收片区干部到部机关或直属单位挂职锻炼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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