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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生委就禽流感患者医疗费负担问题发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6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3

针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问题,4月1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新农合的保障作用,积极支持相关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缓解农村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协同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和救治工作。通知强调,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其医药费用的自负部分,新农合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垫付,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通过及时结算或预付部分费用等方式缓解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压力。做好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应急救治和慈善组织的衔接,切实缓解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患者的经济负担,决不允许出现因费用问题而影响和放弃治疗的现象。

4月16日上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专家组对近期疫情形势进行了风险评估。专家认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为禽源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来源于被感染的禽或其污染的环境,接触被感染的禽或暴露于活禽市场是人感染的重要危险因素。在传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病例数仍有可能继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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