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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做好H7N9患者的医疗保障

发布日期:2013-04-24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3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做好H7N9禽流感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根据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保障政策的衔接,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通知说,要保证及时救治参保患者,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各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救治的需要,在入院标准、定点医院选择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对因治疗需要,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至高级别医院的参保患者,可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或按地方规定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对参保患者治疗期间确需使用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各地可参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感染H7N9禽流感临床专家组制定的 《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根据急救、抢救需要,予以放宽,切实减轻参保患者治疗费用负担。

通知还要求,要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对参保患者在参保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实行即时结算;对于因转外就医等原因不能即时结算的,要简化结算手续、缩短结算周期,减轻参保患者垫支负担;对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患者,要做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大病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制定。(姚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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