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青海技术市场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 详细页

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9       发布单位:国家财政部       浏览量:4

财税〔201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201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年5月30日

  附件

  获得201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2.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3.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4.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5.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6.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

  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8.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

  9.宝钢教育基金会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