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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赴泰北中国游客注意交通安全

发布日期:2013-08-14       发布单位:国务院       浏览量:4

7、8月暑假期间,中国公民到泰北旅游出现春节后又一高峰。近期,在清迈、清莱等府及夜丰颂府拜县等地接连发生多起与中国公民有关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为提高广大游客安全意识,中国驻清迈总领馆再次做出以下交通安全提示:

一、由于泰国与中国驾驶习惯不同,泰北地区路况复杂,很多路段无摩托车、自行车专用道,交通事故特别是摩托车事故高发。建议在泰北旅游选择乘坐出租车、红色双条车等交通工具,如需租车建议考虑租用旅行车,不要租借驾驶摩托车、自行车。

二、在泰驾驶机动车须持泰国有效驾照,中国驾照在泰国暂不受法律认可,一旦发生事故将难以有效维权。请广大游客遵守泰国交通法规,如无泰国驾照不要租借驾驶机动车。

三、泰国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额较低。建议广大游客赴泰北旅行前提前购买必要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四、如发生交通事故,请拨打24小时报警电话191,或旅游警察电话1155求助。如需救护车,请拨打1669。如需帮助,请拨打中国驻清迈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66-53-276125,0066-81-882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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