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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三批科技援青合作专项项目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发布单位:青海技术市场       浏览量:15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三批省级科技计划科技援青合作专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5月23日,各项目分组及答辩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综合楼4楼414、418会议室。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8号。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答辩,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答辩的,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如项目申报书中前两名人员无法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二)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因本次评审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

  (三)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疑时间5分钟。

  (四)重点汇报内容

  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项目申请理由及前期工作基础、主要工作或研究内容、总体目标与考核指标、技术方案、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等。

  2.科技援青合作专项:项目各合作方工作基础、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合作模式及分工、技术方案、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等。

  (五)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六)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需准备含有附件材料的项目申报书10份;科技援青合作专项项目需准备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和附件材料的项目申报书10份。以上材料请务必于5月22日16:00-18:00提交至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综合楼414会议室。

  (七)本次会议邀请科技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王新亮  庞雅琪  俞成

  联系电话:0971-8249950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三批科技援青合作专项项目评审顺序表.xlsx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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