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3 发布单位:青海技术市场 浏览量:152
关于举办青海省高级技术经理人研修班(上海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工作指引(试行)》和《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围绕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培养一批高级技术经理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海)、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青海省技术市场协会联合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定于2023年3月在上海市举办“青海省高级技术经理人研修班(上海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单位: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主办单位: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海) 协办单位: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青海省技术市场协会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一)培训时间 2023年3月21-25日,共计5天,21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地点 上海大众大厦(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 (三)培训地点 上海技贸大厦(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 省内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负责人和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各市州、科技园区科技部门相关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相关人员,科技企业技术转移部门人员,提供技术转移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人员等。 参加培训学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经历2年以上; (三)已取得中级技术经纪人证书或高级技术经理人证书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 (一)培训内容 参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高级课程有关内容授课,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形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3日-3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和报名回执表(附件3),电子版反馈至邮箱:18509712296@163.com,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报名成功后,将盖章纸质报名信息表与学历证书复印件、小二寸蓝底证件照1张一式一份报送至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海)。 (三)此次培训名额50人,以完成缴费为准,报满为止。 (一)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费用3980元/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海)补贴1500元/人,学员承担2480元/人),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教材、培训手册、证书制作、培训场地、考试、师资等费用,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学员自理。 (二)缴费方式 请于3月15日17:00前将培训费汇入指定账户,同时备注“姓名+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缴费后如不参加培训需退费,将扣除15%的管理费。发票将于培训结束后统一开具。 账户名称: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新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50 1439 4028 培训考试采取笔试和提交案例分析报告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完成上述学时后,经考试合格,并撰写完成2份案例分析报告(或商业计划书、专利申请、论文等)者,由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青海)颁发青海省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结业证书。 联 系 人:孔佩瑶 0971-6121697,18509712296 虎满林 0971-6303869,18997181851 电子邮箱:18509712296@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青海科技创新中心14楼1423室。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经验分享、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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