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2 发布单位:青海技术市场 浏览量:38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现将《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pdf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docx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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