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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发布单位:青海省科技厅       浏览量:3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组织专家对申报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开展入库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9、10日,项目具体汇报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科技创新服务大厅3楼会议室。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4号。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答辩,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答辩,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授权项目第一参加人答辩,如项目负责人、第一参加人都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二)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因本次评审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

  (三)项目答辩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重点汇报内容:项目申请理由及前期工作基础、主要工作或研究内容、总体目标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等。

  (四)每个项目专家质疑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五)请务必携带简单装订的项目申报书10份,以及含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法人证书、合作协议等相关附件的复印件2份。答辩结束后返还全部材料。

  (六)请汇报人员按照预定答辩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场。

  (七)本次会议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徐蓓蓓  陈猛

  联系电话:0971-8249950

  2020年12月7日

附件1:2021年第一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评审顺序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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