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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青海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发布单位: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量:474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十三五”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计划,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简称《工作指引》),现开展青海省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有效期截止2018年底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 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服务机构。认定服务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并确认激活后,企业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上传附件材料,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

    (二)材料要求

    1.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照《认定办法》第十二条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相关要求,将所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四楼418室数据中心(新宁路4号)。纸质材料要求左侧胶装成册,右侧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交PPT及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按照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统一模板制作)。

    2.企业提供的近三个会计年度(2015年-2017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年度(2017年)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报告,需详细披露研发费用投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并明确说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四、其他事项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原则上需纳入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未入库企业可通过“青海省科技企业统计评价分析系统”(http://123.196.124.26:2048/login.aspx),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并在“信息年报”模块中填报近三年(2015-2017)相关经营数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杨 灿 0971-7179968 15209787268

蒋光山 0971-7612613 18797030666

杨 发 0971-8560968 18297003198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刘永庆 0971-8244566 15111714389

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青海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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