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4 发布单位: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浏览量:302
各项目申报单位:
根据《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青科发政〔2016〕164号)要求,我厅于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8:00在科技创新服务大厅3楼1号会议室组织召开高新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论证会。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专项评审专家、各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负责人于8月23日上午8:00前到科技创新服务大厅3楼1号会议室就答辩有关事项情况进行通报。
2、答辩采用PPT汇报、现场答疑的方式进行,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0分钟。
3、项目申请单位提交15份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
4、参加立项评审的申请单位需由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如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需提交外出开会通知等证明材料,并书面委托项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在参加评审时,项目管理处室需查验答辩人身份证件。如项目申报书中前两名人员无法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
5、本次评审将邀请省财政厅、省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参加,并开展会议评审全程录像试点工作,选取部分评审会议进行全程录像,并将录像资料提交厅机关纪委和厅规划资管处备查。
联系人:米杰 刘永庆 王杏芳
联系方式:0971-8244566 gxch335@qhkjt.net
附件:2020年高新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答辩时间安排表
2019年8月13日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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