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青海技术市场 发布日期:2024-12-17 浏览量:3
12月16日,“懂青海 爱青海 兴青海”青海省科技厅专场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就青海省出台的《关于青海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所部署的重点任务、目前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
《实施意见》围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主体地位和健全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协同机制5个方面研究提出14项重点任务。
主要任务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四个主体地位”,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是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四大行动”,即全方位支持企业创新行动、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两清零”行动、金融服务企业创新行动、数据要素驱动企业创新行动,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三是健全激励企业创新的公平竞争、企业家培养选拔、成果转化对接、对外合作交流等机制,一体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目前已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是支持企业承担科技项目。2024年在高新技术领域,推荐企业牵头申报国家科技重大重点研发项目3项,其中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获批国家资助经费3000万元。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4项,投入财政科技专项经费4730万元。
二是遴选科技专员服务企业。配套出台《青海省企业科技专员遴选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遴选全省首批100名科技专员对接企业开展服务,着力解决企业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方位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三是大力培育科技企业。2024年认定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8家、省级科技型企业372家,推荐备案高新技术企业100家,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24家。
四是落实科技惠企政策。2024年累计拨付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等各类奖补资金7667.53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研发投入成本。
(来源:2024年12月17日 人民网 记者 马可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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