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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这些要点请注意

信息来源: 青海技术市场    发布日期:2023-08-23    浏览量:200

如何享受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哪些注意点需关注,快来了解学习吧~

政策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要点梳理


1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基本概念?

1.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2

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享受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具发票有何要求?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4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必须是专利技术吗?

免征增值税的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二条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5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六条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因此,享受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之相关的技术收入免征增值税,需提前到技术合同认定机构认定登记。

6

技术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是否能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可以,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

免征增值税和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转让的范围是否一致?

免征增值税和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转让的范围不完全相同,企业在从事技术转让的业务时要分别对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转让范围来确定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的所有权以及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和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来源:秋凡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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