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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开发中心强化国有资产出租规范管理

信息来源:福建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3-12    浏览量:75

  近日,省科技开发中心认真执行《福建省科技厅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实施方案》,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梳理。同时,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闽政管综【2012】12号)的规定,重新制订了《左海科技大厦房产出租方案》等国有资产的运作管理办法和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效。

  开发中心重新制订的方案,严格执行闽政管综【2012】12号文中规定的上报、审批程序,把好大厦房产出租运作管理的关口,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一、以年度为时间单位制订大厦房产的出租计划;二、采用市场比较方式确定招租底价;三、根据房产面积的大小实行双轨招租方式;四、严格限定出租期限;五、租赁期间租金按年度上浮;六、房产出租收入实行严格的统一管理。

  左海科技大厦房产是开发中心管理使用的最大宗国有资产,大厦是中心联系企业、服务社会的主要窗口和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工作基础。重新制定的《方案》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效将起到重要作用。

  省科技开发中心供稿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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