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3-28 浏览量:40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相关金融配套政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保监会联合制定了《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12月启动“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该项工作以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市)、创新型试点城市等科技金融资源密集的地区为试点,以试点带动示范,为地方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营造政策空间,为全面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提供实践基础。科技部首批在全国启动16个试点地区。
为贯彻落实《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四川省科技厅积极组织省内创新型城市及高新区申报,因地制宜地拟定个性化试点方案。其中,成都高新区、绵阳市的方案因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创新性强,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一致认可,成为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四川试点地区占全国八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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