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内蒙古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3-31 浏览量:37
为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工程,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3月27日,由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国税局和自治区地税局联合主办,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承办的“内蒙古技术创新政策进企业行动启动仪式暨呼和浩特培训班”隆重举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恒俊、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李增建、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的有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呼和浩特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区县科技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有关负责人,市辖区内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会员企业、驻呼研究院所等90多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和培训。科技日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市电视台、北方新报等新闻媒体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采访。
会议由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莫日根主持,科技厅副巡视员李增建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我区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正面临着结构不合理,核心技术缺乏、企业竞争力弱、资源环境压力增大、发展成本上升等问题。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实现调结构、转方式的必要途径。与资金投入、项目支持、提供服务等传统手段相比,政策建设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更为重要。同时好的政策还要有效的执行才能得到好的落实。针对企业对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认识不到位、操作困难等情况,自治区科技厅、国税局和地税局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在在这些政策特别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优惠,促进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启动仪式后,自治区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副调研员逯刚和内蒙古君晔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内蒙古天和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张燕玲分别进行了题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解读”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实务”的培训,介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实施的重要意义,从政策依据、研究开发活动界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申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讲解,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全面学习了国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基本掌握了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此次培训受到了学员的一致好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对技术创新优惠政策在我区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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