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福建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05 浏览量:30
3月3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201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正式发布。这标志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的“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正式实施。
该申报通知规定,本联合基金2012年度只受理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研究期限为2013年1月-2016年12月,全国科技人员都可通过依托单位提出项目申请;所有申请都应当有台湾方面的科技人员参与,其中福建以外省份的依托单位申请本联合基金还应当有福建本地单位的参与。
“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投入基础研究,进一步吸引和聚集海峡两岸科学家开展科技合作,重点解决福建及台湾地区共同关心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带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厅基础研究处供稿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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