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06 浏览量:49
今年,楚雄州供销合作社针对全州90%以上的县市供销社及其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把恢复和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作为当前供销合作社工作的主线。通过抓试点,实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结合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开展,以楚雄、元谋、永仁三县(市)为试点,在全州开展了创办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工作,至9月底,楚雄州已建成农村综合服务社147个,其中:州县(市)农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全州设立连锁网点1764个,使全州供销社网络建设在产权制度改革后,迈出坚实的一步。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主要采取了三种服务模式:一是基层供销社主导型。在基层供销社基础上成立中心社,推行“门店式经营、合作制管理”,由县(市)联社牵头,协调当地占绝对优势的医药、农资、副食、日用百货经营企业参与供销社销售网络建设,使大部分的生产生活商品在农村实现连锁配送经营。二是横向合作型。通过供销社提供建社标准,吸引社会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人投资联办,鼓励供销社职工回村领办,与村委会或社会网点合办,供销社负责协商龙头企业配送商品,实现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的重建。三是纵向连锁型。它以州、县农资公司、州医药公司、日杂公司为核心,以改制后供销社的生产、生活资料的门店以及购销店为主要依托,在合理的区域内建立农资、医药、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点。
楚雄州通过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建设,今年1月至9月,商品购销总额比2004年明显增长,农产品购销同比增长186%,其中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19.4%;利润指标盈亏相抵亏损额为125万元,同比减亏159万元,亏损面下降了0.8个百分点。目前,楚雄州供销社组织创办、领办、合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3个,其中专业合作社28个,专业协会5个,入社社员(会员)总户6000多户,带动农户3万多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近亿元,向农民社员返利40.7万元,组织购销农产品占80%以上,销售农资及消费品占30%以上,实现了社会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楚雄州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对全州供销社服务“三农”,实现产业化经营,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助农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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