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09 浏览量:34
3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批复对规划纲要实施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规划纲要实施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开放合作、辐射带动”的建设原则,发挥科教与人才资源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激励自主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典范;
二是湖北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机制,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要求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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