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内蒙古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09 浏览量:23
3月27日,内蒙古技术创新政策进企业行动启动仪式暨呼和浩特培训班举办。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会员企业和其它有研究开发投入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参加培训。本次培训由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国税局和自治区地税局联合主办,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具体承办,旨在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王恒俊、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李增建出席启动仪式。
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李增建在讲话中指出,建设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政策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具有长期性、普惠性、针对性、引导性等突出优势,因此与资金投入、项目支持、提供服务等传统手段相比,政策建设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更为重要。在众多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中,企业研究开发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是一项“普惠制”的税收新政。近几年,我区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与理论上应该落实的抵扣额度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其原因主要在于企业了解和认识不到位,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地方财政紧张等。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进企业行动的通知》,旨在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帮助企业解决自主创新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企业在自主创新政策特别是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促进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升科技综合实力和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
启动仪式后,自治区国税局所得税处逯刚处长和内蒙古君晔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内蒙古天和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张燕玲分别为学员做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解读”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实务”的培训,并回答了学员们提出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本次培训班对于提高呼和浩特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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