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宁夏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11 浏览量:28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民生改善,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自治区科技厅在原科技攻关计划的基础上,设立了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支撑计划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公益性技术问题为重点,加强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科技创新基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分项目组织、立项、监督、检查、验收等7个章节,共49条,其主要特点:一是细化组织单位职责,强化法人管理;二是完善保密、回避、监理、信用管理、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建立科技计划信息化管理体系;四是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计划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五是加强项目的征集与遴选工作;六是强化项目的顶层设计;七是建立健全支撑计划科技报告制度。计划项目安排按照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设立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分为重大专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含引导项目)三种类型,实施周期按一年、两年、三年三种期限进行布局。项目组织实施按照“强化集成、抓大放小、提高绩效、支撑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信息产业、生物产业、现代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人口与健康、特色医药、城镇发展、公共安全、生态移民建设及其他社会事业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示范。
(计划处 徐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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