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13 浏览量:27
一是营造依法行政氛围。继续完善政治学习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定期法制培训等制度,推进全局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重点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科技进步法》、《专利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升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完善依法行政信息报送机制,不断总结依法行政先进经验,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完善行政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根据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轮值要求,及时派人入驻,严格按照“批管分离”原则开展审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清理所涉非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政策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网上公示、查询制度,不断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积极协助宁波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执法工作,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处专利侵权案件。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定期公布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制度,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定期汇编相关文件。
四是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完成政府信息审查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按照“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加强公众监督”原则,通过慈溪科技信息网、慈溪虚拟科学院、手机短信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慈溪市科技局 姜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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