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欢迎来到青海技术市场,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资讯 >  河北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发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发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河北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13    浏览量: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转化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科技厅与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3月26日发布实施。

  该办法明确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是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大规模生产的前期性开发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农转资金引导,吸引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多渠道的资金投入,建立起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支撑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投入体系。

  农转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支持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已取得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尚未进入产业化开发和大面积推广的项目,并有望实现产业化开发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调动企业、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等研究开发、转化和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农转资金和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我省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支撑能力。

微信 电话 顶部 工作人员:0971-7612617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平台服务热线:

0971-6121697

工作日(8:30-18:00)

Copyright ©  2019        青海技术市场        青ICP备180011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