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黑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18 浏览量:9
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了解“护航”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4月10-11日,省知识产权局马峰副局长与政策法规处、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有关人员一行六人组成了专项行动督查指导组,对大庆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此次督查指导实现了专利执法督查指导与维权援助服务的紧密结合。
督查组首先对大庆市新玛特综合商场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抽查了海尔、苏泊尔、九阳等品牌的商品。督导组对该商场专利标注清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即将过期的专利提出了有关注意事项,并作了备案登记。
督查组通过大庆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大丰新能源开发与能源装备制造集团在专利维权过程中存在困难,在大庆知识产权局陪同下,来到集团现场进行交流指导。集团张晶总经理介绍了企业发展情况,提出大丰新能源开发与能源装备制造集团作为一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多年来保持着对科技创新的热情,重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申请,拥有30余项专利技术并全部得到转化实施,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印度等国家。该集团法律事务负责人介绍了集团被诉无效专利案件诉讼进展情况。督查组人员细心询问了案件有关内容,了解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针对此案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和今后申请专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马峰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大丰新能源开发与能源装备制造集团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的意识和取得的成绩,并表示省知识产权局会尽最大努力维护创新主体、权利人合法权益,责成专人跟踪服务,确保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鼓励大丰新能源开发与能源装备制造集团继续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督导组对大庆市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大庆市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领导重视、方案具体、措施有力、行动迅速,取得了良好成效。马峰副局长提出,大庆市在人员少、基础薄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加强与省知识产权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要继续做好大庆市专利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提高案件的处理质量和数量,加大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做好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进一步提升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的信心。
此次督查指导工作是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的第一站,在今后8个月“护航”专项行动中,省知识产权局将陆续派遣督导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具体、行动有力、办案积极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进行表彰,对履行职责不积极、行动效果不佳、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给予批评,并提出改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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