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江西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20 浏览量:28
为迅速扎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基层科技工作会议及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保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科技工作,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月17日,江西省科技厅结合我省基层科技工作实际,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保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赣科发农字[2012]70号])。
该意见包括“四大方面”即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十九项内容”即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科技入园,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促进县(市)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注重机制创新,建设多元化、社会化的新型基层科技服务体系;推动县域企业技术创新,为非农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等。进一步阐述了县(市)科技工作是全部科技工作的基石,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是建设创新型江西的关键,承担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明确了加强县(市)基层科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有效渠道;是强化科技支撑引领能力,解决基层科技工作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提出了到“十二五”期末,县(市)科技进步水平显著提高,我省参加县(市)科技进步考核通过率由2009-2010年度的39%提高至60%以上;县(市)科技经费投入普遍增加,财政科技支出达1.2%以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立;县(市)科技工作全面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55%。
据悉,江西是全国基层科技工作会议后,第一个出台了加强基层科技文件的省份。该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县(市)科技工作,扎实有力地推动县(市)科技进步,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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