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河北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量:33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省科技厅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研究出台了《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突出了以下四方面:一是明确了项目组织管理的主体,即省科技厅、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职责,尤其强化了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二是规范了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和制度,明确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任务书签订、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调整等基本程序和要求,确定了实行专家咨询评审、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绩效评价、跟踪调查和信用管理等制度;三是建立“两库一系统”,即专家库、项目库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所有项目通过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申报,所有项目都要进行专家咨询评审,所有立项项目都从项目库中产生,强化了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四是统一了项目管理尺度,对项目调整、终止、撤销、通过验收的条件以及出现不端行为的处罚措施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办法》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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