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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电子产业园区三措并举创建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4-28    浏览量:33

  横店电子产业园区是一个具有显著行业特色和规模优势的工业区块,主要发展“高、精、新、特”电子类企业。园区依托东磁公司、英洛华磁业、得邦照明等骨干企业,着力发展电子信息、绿色照明等产业,实行专业化配套生产,形成了产业集聚优势。2011年,园区2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实现产值116.5亿元,同比增长36.4%。同年年底,横店电子产业园区被评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

  一、完善组织配套措施,为实施创建提供良好的“软环境”。东阳市专门成立横店电子产业园区省级知识产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关工作制度,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分工,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网络体系,并出台《关于发展高新技术推进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自主创新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园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专利示范企业等扶持和奖励力度,推进科技进步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

  二、注重创新能力提升,为实施创建练好扎实的“硬功夫”。一是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合作。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工业科技博览会、博士大会及“走出去”进行项目对接洽谈等形式,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共建技术创新载体。逐步推行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创办和领办相关企业,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产业化。至2011年底,园区共拥有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7家,金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东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二是安排落实企业创新专项经费。安排园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园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奖励资助和示范创建等。通过园区企业项目立项或向上推荐,给予企业优先安排或向上争取适当的经费,扶持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和科研成果引进。三是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制定和落实有利于鼓励创新和专利发明成果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措施,把创造发明成果与职工晋级、职称评定相挂钩。鼓励各级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要求园区各科技型企业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经费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园区现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家,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7家。“十一五”期间共有16个产品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入选国家星火计划项目15个,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9个,省星火计划项目2个,省火炬计划项目6个,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项目29个,获评省高新技术产品4个。2011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79.6亿元。

  三、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为实施创建筑起牢固的“防火墙”。把培育专利示范企业和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作为工作抓手,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引导,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培训、讲座、专题报告会等活动,形成较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有效地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以“4.26”知识产权日、科普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采取专题宣传、信息发布、知识竞赛、专题论坛、专家讲座、印发资料(画册)等形式,广泛开展专利法制宣传,普及专利法制知识,推广专利制度和文化,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每年集中组织知识产权培训班2期,培训总人数500人次以上。园区拥有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示范创建单位、试点单位各1家,省专利示范企业3家,金华市专利示范企业5家,东阳市专利示范企业7家。2008-2011年园区新增授权专利820项,其中发明专利90项。至2011年底,园区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件,省著名商标5件,金华市著名商标7件,省知名商号2家,金华市知名商号2家。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沈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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