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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信息来源:新疆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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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自治区副主席钱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薄晓宣读公告,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小雷作修订情况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志军主持会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修订的《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于2012年3月28日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
马明成指出,修订后的《条例》突出强调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强调了增强全民全社会的科学素质,特别提出要重视少数民族传统工艺技术发展;突出强调了调动科技人员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强调了健全科技进步保障机制。他要求,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主要精神,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把学习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两部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全社会的知晓率。
钱智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自治区推进科技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作用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深化全社会对自治区“以科技、教育为支撑”战略选择的认识;要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条例》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周密、具体的宣传计划,积极稳步推进;要切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条例》实施有序推进。
(政策法规处 韩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