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5-08 浏览量:19
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最近下发《关于确定首批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16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我省“杭温湖甬”地区入围首批试点。
试点工作主要包括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金融合作试点支行及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评审,支持科技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及在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以及科技保险产品和业务创新等多种金融工具结合的创新实践等。
下一阶段我省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深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改革,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引导金融和民间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形成一个较完整的科技金融结合的工作体系,为我省乃至全国的科技金融结合工作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方法。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厅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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