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内蒙古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05-08 浏览量:7
为了使医院出台的引进人才有关住房待遇能够落到实处,内蒙古人民医院日前决定,将分两年出资1000万元,购买医院职工集资房中剩余的25套,作为储备房用于医院引进的人才。
2011年,内蒙古人民医院出台了医院的人才引进办法,确定医院将引进包括中科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第一、二等奖获得者、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急需人才和特聘专家在内的人才。引进人才在医院工作期满10年,住房产权归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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